2021年1月,甲企业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6000万元债务,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已知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了3000万元差价款,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A.5000万元
B.6000万元
C.3000万元
D.9000万元
A.5000万元
B.6000万元
C.3000万元
D.9000万元
A.0
B.1000
C.300230
D.500
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A.居民甲应缴纳契税1万元
B.居民乙应缴纳契税1万元
C.居民甲应缴纳契税10万元
D.居民乙应缴纳契税10万元
A.乙30万元,丙30万元
B.乙40万元,丙20万元
C.乙20万元,丙40万元
D.乙40万元,因该房屋已被抵押于乙,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不成立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A.10000
B.9900
C.10300
D.10200
A.10000
B.9900
C.10300
D.10200
A.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B.乙公司退货
C.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D.应收丙公司货款无法收回
A.终结该诉讼
B.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C.延期审理
D.中止该诉讼
A.债务重组日为2010年6月1日
B.甲公司计入股本的金额为500万元
C.甲公司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400万元
D.甲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300万元
E.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