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四的爷爷生前就自有的房产立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以以下哪份为准?()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时间最后的遗嘱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时间最后的遗嘱
A.法定继承处理
B.遗嘱继承处理
C.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D.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A.乙、丙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视为接受遗产
A.王某已去世,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四个子女平均分担12万元债务,每人偿还3万元
C.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D.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A.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的法定程序
B.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办理继承财产过户
C.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办理,未能亲自出席者可以委托书表示同意,委托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D.若因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让公证人无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嘱继承人此时就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按照遗嘱分割财产
甲有父母、配偶及子、女(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留有遗产房屋6间、存款5 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做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2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10 000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问:
(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
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及被继承人死亡。
A.无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
D.遗产继承
A.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
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保险金
D.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A.大头爷爷无法变更遗嘱
B.大头爷爷可以撕毁遗嘱
C.重新立个遗嘱即可
D.大头爷爷可以当没立过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