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债务履行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当事人的利益影响较大,其存在基础是()。
A.双务合同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B.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没有顺序性
C.债权债务关系对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拘束力
D.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A.双务合同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B.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没有顺序性
C.债权债务关系对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拘束力
D.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自己没有履行义务,而请求对方履行义务时,对方()拒绝请求。
A.可以
B.应当可以
C.有权
D.无权
A.戊对乙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戊可以向甲、丙主张其对乙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C.戊不能向甲、丙主张其对乙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D.戊可以拒绝向甲、丙进行支付
A.合同当事人没有改变
B.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C.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D.第三人履行债务前,债务人需首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E.第三人履行债务后,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办理结算手续
1999年12月24日,水泥制品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营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支行)借款105万元,期限1年,自1999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该合同同时约定,保证人海科公司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1999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4日。2001年10月20日,东营支行向水泥制品厂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分别于2001年lO月22日和2001年12月3日在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 2002年3月10日,东营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订《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约定,债务人水泥制品厂、担保人海科公司所欠东营支行本息122万元自2002年3月25日起转移给长城公司,并分别以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通知了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在接到本债权转移确认书后,主动向长城公司归还前述全部债务款或者制定还款计划。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在上述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回执均明确表示,对债权转移事项不持任何异议,借款人和担保人保证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的签署时间均为2002年3月28日。 2002年9月30日,长城公司与何荣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水泥制品厂所拖欠的5笔贷款债权 (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何荣兰并附债权转让清单。2003年1月21日,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第2版刊登债权转移通知,通知水泥制品厂及担保人海科公司,长城公司对水泥制品厂依法享有的债权本息122万元及其项下附属权利均已依法转移给何荣兰,由其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主动向何荣兰履行还款义务。由于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均未向何荣兰清偿债务,何荣兰遂于2003年4月1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还本付息。(中财2008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刊登债权转移通知的行为是否可以发生债权让与的效力?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部分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在履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部分义务的
D.在履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中,如果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B.债权人只能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
C.债权人既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
D.按照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