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A.不按规定审査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的行为
B.擅自承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承印条件的商标的行为
C.不按规定建立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的行为
D.非法印制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
A.不按规定审査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的行为
B.擅自承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承印条件的商标的行为
C.不按规定建立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的行为
D.非法印制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
1997年11月7日,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由“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为背景的图形组成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24826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杂志、印刷出版物、宣传画、印刷品、日历、图表印刷品、广告画、名片、导游册、包装用纸或塑料袋;注册有效期限自199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6日。2002年9月,阜阳旅行社在其颖州路营业部门头匾额上使用“卡通小人”图形,正面喷绘的是“阜之旅”及图形标志,并标注“阜阳旅行社”,右横截面上方三分之一位置喷绘的广告语为黄色艺术体“无限风光、精彩纷呈”字样,其下方喷绘“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阜阳旅行社印制的“金秋国庆逍遥游”宣传材料中除突出介绍旅游线路外,正面右下角在一手持相机的女子图像旁醒目地标注了一个直径为3 cm的双环同心圆,在二环内突出标识“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杂志社多次与阜阳旅行社就商标侵权问题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阜阳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A.虚增财政收入
B.虚减财政支出
C.批复预算不及时,滞留下拨财政资金
D.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A.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发票决不能在外地印制
B.纳税人只能在其机构所在地领购普通发票
C.发票只限于领购者在领购地开具
D.发票一般由领购者在领购地缴销
E.任何情况下发票均不得跨地域邮寄或携带使用
A.主权
B.管辖权
C.管制权
D.管理权
A.除注册人以外的任何民事主体
B.只能是除注册人以外的单位
C.只能是除注册人以外的个人
D.只能是与该商标有利害关系的人
E.只能是商标局依职权撤销
A.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B.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C.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D.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E.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丙公司拟使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
甲公司拟使用“红十字”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乙公司拟以自己未作为商标使用的某产品的通用名称申请商标注册
丁公司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申请商标注册
A.有违反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行为的
B.提供不真实情况,导致代理报检的货物不能落实检验检疫的
C.对报检员管理不严,多人次被取消报检资格的
D.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延迟参加年审的
A.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B.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C.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D.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E.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