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甲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甲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将此书稿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 )
A.甲的行为属于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
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C.甲一稿多投并不违法,乙不签订出版合同有悖著作权法的要求
D.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A.甲的行为属于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
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C.甲一稿多投并不违法,乙不签订出版合同有悖著作权法的要求
D.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A.不侵权,因为作为合作作者,甲乙对作品都有署名权
B.不侵权,因为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与200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无关。
C.侵权,乙在行使自己的署名权时损害了甲的利益,因而构成侵权。
D.是否侵权,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A.该剧本的著作权归甲影业公司
B.如果2年内其他公司想用此剧本拍摄电影,徐甲影业公司同意
C.如果2年内某出版社打算将该剧本出版,需甲影业公司同意
D.如2年内经甲公司同意,张某将该剧本许可给乙公司拍摄电影,所得收益应由甲公司和张某按比例分配
B.作家A创作了一部小说,该小说出版时未参与创作的作家B将其自己列为合作作者之一。
C.小说作家A受某影视公司委托创作了剧本《某甲》,并约定某影视公司有权对剧本作出适于拍摄电视剧的修改。后经作家A同意,影视公司委托专业编剧B对《某甲》进行统筹修改,使其更适合于摄制电视剧。影视公司在电视剧宣传海报上署名:“原创编剧:A;总编剧:B。”
D.作家小A创作了一部小说,他要求出版社在出版的小说上署其笔名“南村读书人”。出版社觉得该笔名过于俗气,在最终出版的书籍封面署上了作家的真名“小A”。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A.①甲的书店侵犯了图书作者的出租权②甲行使了作品的发表权③乙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B.④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改编权
C.①②③
D.①②④
E.①③④
F.②③④
2013年,甲小学为提高教学水平,要求每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年末至少上交一篇关于小学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并以此作为科研工作考核指标。2014年年初,甲小学邀请有关专家对教师们上交的论文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优秀论文30篇。甲小学教导主任张萍觉得论文质量能代表该校的业务水平,于是集结获奖论文编成书稿《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并与乙出版社联系出版。张萍与乙出版社于2014年3月签订的出版合同中约定,乙出版社应该给张萍样书100册,由其分发给有关教师,但不支付稿费。半年后,图书正式出版,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了样书。该书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页都署名“张萍主编”,但没有其他教师的名字,仅在目录中的每篇文章标题前和正文中每篇文章的最后署了相应教师的姓名。甲小学教师李征收到《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发现自己在工作时间创作的论文《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也在其中。他虽然为自己的论文能正式出版感到高兴,可是觉得出书前张萍和乙出版社都未向他征询过意见,而且书出版后也没有支付报酬,有违著作权法,于是向法院起诉,状告张萍和乙出版社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一:《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属于什么作品?请作选择回答。A.改编作品B.汇编作品C.合作作品D.委托作品
问题二:《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为什么?
问题三:为什么法院会认定张萍侵犯李征的著作权?
问题四: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B.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C.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D.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E.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问题五:为什么问题四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错误的?
问题六:张萍和乙出版社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具体包括哪些?
顾先生从2011年8月享有该部小说的著作权的说法正确吗?说明理由。
A.直接按照法律规定
B.按照二人签订的协议
C.一律均分
D.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