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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离婚时房屋分割描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婚前男方父母出钱将房屋登记到男方和女方两个人名下,离婚分割时男方全部归男方所有

B.男方父母全额出资将房屋落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应该全部归男方所有

C.男女方父母共同全款出资将房屋落在男女方名下,如果男女方未婚,分手时房屋一般是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房屋

D.婚前男方出首付将房屋落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款;离婚后,房屋判给男方,男方给女方共同还贷的本金、利息、增值部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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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婚前男方父母出钱将房屋登记到男方和女方两个人名下,离婚分割时男方全部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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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婚后财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婚后财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男方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但房子是女方父母在婚后所买,并且买房子时也没有强调是单独赠与女方一个人的,故应当视为是对两个人的赠与

B、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位于高新南区的一套房产,并登记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双方未协商一致,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

C、婚后,男方家出资60万,女方家出资40万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所有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离婚分割该房产时,法院会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

D、婚前,男方口头承诺将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婚后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没有到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后男方出轨并反悔,女方起诉,法院很难支持其分得一半得诉讼请求

E、婚后,女方伪造男方签名将夫妻共有房屋以低于市值5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并到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男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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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属于()

A.男方的婚前财产

B.女方的婚前财产

C.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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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二审法院如调解无效,应如何处理?并简述理由。
蒋国富与王秀珍在读大爱期间就互有好感,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双方于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感情融洽,但由于王秀珍婚后一直未能生育,蒋国富又特别想有一个孩子,夫妻感情受到很大的影响。蒋国富曾多次产生离婚的念头,但由于担心仕途受影响而作罢。1997年8月,富有成熟男性魅力的蒋国富偶然认识了年轻漂亮又善解人意的小宋,双方坠入情网而不能自拔。1998年4月,王秀珍得知此事,规劝蒋国富回心转意,蒋索性提出离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王秀珍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考虑到双方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一度也很好,主要是男方有过错才导致发生离婚纠纷,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在对男方予以批评教育的基础上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蒋国富不但不悔改,还与小宋在郊区租住房屋,以兄妹名义同居生活。蒋国富的舅父于1999年春节回国探亲,赠与蒋2万元美金,在赠与合同中载明以蒋为受赠人。蒋用此款以小宋的名义购买房屋一套。

2001年6月,蒋国富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蒋国富一直与王秀珍分居;双方有共同财产存款10万元和家用电器若干,共同居住的房屋系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法院经多方查证,认为本案当事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由于当事人共同居住的房屋系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无房居住,法院在男方表示愿意放弃分割共有存款的权利以作为对女方的经济帮助的情况下,判决其共同居住的房屋继续由男方承租。王秀珍仍然不同意离婚,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如调解无效,应如何处理?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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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歌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顾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自2002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的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的生活。2005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的,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3)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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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男方结婚前,父母单独为他全款购置了一套房屋。婚前男方把这套房拿出去出租,合同期1年。6个月后男方结婚,并在合同到期后重新出租此房屋。那么如果发生离婚的时候,这个财产如何认定()

A.对男方的赠与

B.对双方赠与

C.婚前租金属于男方

D.婚后重签租金属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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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属于()

A.男方父母的财产

B.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C.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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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下列关于继承赠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B.居民生前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把个人所属的房屋财产、积蓄及退休养老金交给供养方,由供养方负责供养。按照供养协议,一定期限后,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供养方所有的,不征收契税

C.居民个人将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给其子女的,不征收契税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房屋权属原归男方所有,变更为女方所有,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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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刘军与张美是夫妻关系,婚前由双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产权登记在张美一人名下,现两人因故由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到此房分割,在无其他书面约定及钱款约定的情况下,以下描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刘军可以要求返还房款

B.刘军可获得该房产的50%的产权

C.张美可获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D.因是双方父母全额出资,故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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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房产是生活中最常见的话题,请问下列哪些情形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将被分割()

A.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到双方名下

B.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

C.婚后买房,登记到一方名下

D.婚后买房,登记到双方名下

E.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到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的

F.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到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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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对于夫妻离婚时的房产产权归属,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属首付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首付方补偿对方

B.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但尚未做过住房登记的,该房产归受赠一方所有

C.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归出资方父母自己的子女所有

D.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父母未明确表示受赠与方,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按各自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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