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起施行2017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A.2018年1月1日
B.2019年1月1日
C.2020年1月1日
D.2018年7月1日
2018年1月1日
A.2018年1月1日
B.2019年1月1日
C.2020年1月1日
D.2018年7月1日
2018年1月1日
A.以境内、境外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按照25%的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B.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缴纳的超额利润税,虽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但因名称不为企业所得税,所以不可纳入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范围
C.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直接控股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D.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A.2023年1月1日
B.2024年1月1日
C.2025年1月1日
D.2026年1月1日
A.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B.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C.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D.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A.住房租赁。
B.快贷
C.固定资产购置
D.员工持股
A.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证券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继续试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B.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
C.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机构和人员到境外从事与资本市场投资相关的服务业务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D.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证券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继续实行合格的境外招标制度
E.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投资但不得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