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
要求:(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要求:(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下列各项业务中,能够形成“本企业与债务人之间财务关系”的是()
A.从甲公司赊购产品
B.向乙公司支付利息
C.购买丙公司发行的债券
D.归还所欠丁公司的货款
A.从甲公司赊购产品
B.向乙公司支付利息
C.购买丙公司发行的债券
D.归还所欠丁公司的货款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本考点2018年已发生变化)计算事项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A. 甲主机相通于乙,乙主机相通于丙。
B. 若丁主机相通于乙,则乙主机相通于甲。
C. 只有甲主机不相通于丙,丁主机才相通于乙。
D. 丙主机不相通于丁,但相通于乙。
E. 甲主机相通于丁,也相通于丙。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75
9520
11623.94
13600
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请在下方答案区域内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