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将哪及联次交给客户()
A.第一联(黑色)
B.第二联(绿色)
C.第三联(褐红色)
D.第四联(其他联)
BC
A.第一联(黑色)
B.第二联(绿色)
C.第三联(褐红色)
D.第四联(其他联)
BC
A.专用发票的开具应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的专用发票
B.存在折扣销售及赠款的情况时,发票开具总额需包含折扣及赠款的金额
C.对已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并确认收入后方可开具专用发票
D.专用发票应当在税务系统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A.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当月,在全部联次收回或未交付购买方的情况下,可以作废
B.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在全部联次收回或未交付购买方的情况下,可以作废
C.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当月,在未交付或发送给购买方的情况下,可以作废
D.发票一经开出,均不得作废
A.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D.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E.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包括为其他个人代开的情况)
(1)甲企业销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抬头为丙企业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不含税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作为福利。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企业取得甲企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及开具红字发票的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发票。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甲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4)计算丙企业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丙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计算丙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7)计算乙企业应纳的营业税。
A.借:其他应收款——B商场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
B.借:其他应收款——B商场10900,贷:银行存款10900
C.借:其他应收款——B商场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贷:银行存款10900
D.借:应收账款——B商场109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0
A.公司所有业务均可预开发票
B.在预开发票当月必须缴纳增值税,并完整记录缴税情况
C.无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D.如出现毁约等情形,无需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严格履行发票红冲、作废流程,不得出现虚开情况
E.已开具专票并已出账计收后无法收回款项的情形,应遵守“前票不清、后票不开”原则
F.对于已收到客户款项未确认收入时,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需设立预存专户,与客户约定不得退费或作为其他资金使用,由系统支撑相关记录及财务处理
A.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涉及建筑服务的,则发票的备注栏无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C.质保金的发票在发包人支付质保金款项时开具即可
D.承包人收取工程初审造价的90%时,应按工程初审总价提供全额发票(含质量保证金的发票)
A.业务招待费用餐及住宿原则上采用一事一报,需提前经门户系统填写业务招待费专项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批
B.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业务招待费
C.招待费用餐按每次人均不超过500元标准控制(不含酒水、饮料)
D.不得在KTV、会所、俱乐部、高尔夫球场等营业性娱乐和高档餐饮场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