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解某,女,29岁,某村农民。
被告:武某,男,30岁,某村农民。
上列原被告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1999年2月结婚,无子女。
婚前,解某曾经与中学同学李某恋爱,因李某在城镇工作,而解某家住农村,李家父母坚决反对二人交往,李某被迫中断了与解某的关系,但双方感情不错,偶有书信往来,都感到十分苦闷。后解某年龄日增,不得已嫁给了丧偶不久的武某。武某只有小学文化,因种植烟草,收入颇丰,家境不错。解某读过高中,人也长得漂亮,村里风言风语说她嫁给再婚的武某是一颗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武某听到心里不是滋味,对解某百般迁就,尽量满足她的要求,尽管双方感情平平,在2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相安无事。
2001年夏,一直未婚的李某参加城里组织的科学技术支农小分队,有一日来到解某所在的村庄,与解某邂逅。双方见面,感慨万千。看到解某生活并不幸福,李某非常内疚,怪自己当初过于懦弱。解某说自己已经如此,惟有认命,劝李某赶快找对象结婚。李某走后,解某闷闷不乐,武某不知缘故。8月的一天,武某到村委会办事,文书交给他一封城里给解某寄来的信件。回家的路上,他拆开一看,方知是李某所写,其中有许多思念与悔恨的语言。没等全部看完,他已经怒火中烧,回到家中便质问解某。解某指责他不该私自拆看自己的信件,武某说如果没有见不得人的事就不怕别人拆看,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越吵越凶,武某抄起木棒将解某痛打一顿.造成解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右手小手指骨折。解某跑回娘家,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生出具了检查证明。解某每日啼哭,治疗、休养了一个多月才基本恢复,但右手小手指已经无法伸直。2001年10月,解某不顾家人的反对,以武某施加家庭暴力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诉请离婚。武某辩称,结婚以后自己对解某照顾备至,从未有暴力行为,8月份双方吵架是因为解某有不忠行为,自己一气之下不慎伤及对方,仅是偶然事件,坚决不同意离婚。
【问题】
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A.由于失主陈某提供了被盗的其新买手机的发票,能够认定手机的价值,公安机关可以不对手机进行价格鉴证
B.钱某与邻居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钱某扇了刘某几个耳光。刘某报警,民警到现场后,钱某当场赔付200元并要求调解,刘某同意。此案可以当场调解
C.郑某与秦某恋爱分手后仍经常发送淫秽信息,干扰秦某生活。秦某报警后,经双方同意,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郑某在调解过程中逃跑,只要秦某同意调解,公安机关仍然可以适用调解
D.邓某因殴打他人被甲县公安局处500元罚款,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经邓某申请和甲县公安局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罚款
A.若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若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的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
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
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
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
A.具备高度的负责心和良好的专业精神
B.具有帮助被人的诚意
C.尊重病人,保守隐私
D.全面关心病人,积极开括进取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A.要求李某撤销和张某的买卖合同
B.要求张某将画交付给自己
C.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继续要求李某交付该画
A.李某继承
B.小田与李某共同继承
C.小田继承
D.小田无权继承
A.李某到银行ATM机取款,他输入支取500元的指令,结果ATM机吐出来5000元,取款记录显示为支取500元
B.张某出门上街未归,天将降暴雨,邻居王某为防止张某家晾晒在院里的粮食被雨淋湿甚至冲走,自己出工钱请人把张某家的粮食收回来
C.王某到酒店吃饭,结果因酒店的地板太滑而摔伤
D.肖某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出租车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肖某身体严重受伤
A.王某雇佣他人,将李某打成轻伤
B.赵某多次带人在林某开的饭店里辱骂驱赶客人,先后向李某索要钱财近万元
C.为争夺水源,吴某组织同村十余人,与邻村村民互殴,双方各有多人受轻伤
D.陈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口角,为泄愤,纠集亲戚多人将邻居家大门等物品砸坏,造成损失约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