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图案或文字不得在卷烟商标中使用()。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C.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D.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或者相同或者近似的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C.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D.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或者相同或者近似的
A.申请人必须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
B.申请人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其核准或登记的经营范围
C.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D.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使用中文或商标局允许使用的五种外国文字
1997年11月7日,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由“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为背景的图形组成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24826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杂志、印刷出版物、宣传画、印刷品、日历、图表印刷品、广告画、名片、导游册、包装用纸或塑料袋;注册有效期限自199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6日。2002年9月,阜阳旅行社在其颖州路营业部门头匾额上使用“卡通小人”图形,正面喷绘的是“阜之旅”及图形标志,并标注“阜阳旅行社”,右横截面上方三分之一位置喷绘的广告语为黄色艺术体“无限风光、精彩纷呈”字样,其下方喷绘“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阜阳旅行社印制的“金秋国庆逍遥游”宣传材料中除突出介绍旅游线路外,正面右下角在一手持相机的女子图像旁醒目地标注了一个直径为3 cm的双环同心圆,在二环内突出标识“卡通小人”图形及长城图案背景。杂志社多次与阜阳旅行社就商标侵权问题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阜阳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丙公司拟使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
甲公司拟使用“红十字”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乙公司拟以自己未作为商标使用的某产品的通用名称申请商标注册
丁公司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申请商标注册
A.陈旧、损坏的
B.有安全隐患的
C.影响交通设施使用的
D.影响市容环境的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B.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
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E.文字结合的图形
A.水上玩具上的所有气门嘴都应有止回阀及永久连接于玩具上的气门塞
B.高速旋转翼或螺旋浆的周围应设计为圆环状以减少可能产生的危险
C.不应有暗示在无人监护下使用该类玩具是安全的文字或图案
D.水上玩具应有提醒该玩具是非救生设备的警示说明
A.矢量图也称为绘图图像,是根据几何特性来绘制图形的
B.矢量图多用于平面插画、图案、标志、VI、文字设计等领域
C.可以使用绘画工具编辑矢量形状或执行滤镜命令
D.矢量形状与分辨率无关,可以进行描边、填充、添加样式
A.该厂使用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本案在“万宝路”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