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B.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
C.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其他人员
D.在公司从事现场实施的第三方机构员工
A.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
B.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其他人员
C.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
D.基金管理公司的其他人员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和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管理要求的行为,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进行问责和处罚;责任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同时按照党的纪律要求进行处理;涉嫌违规需进行合规问责的,同时由合规部、稽核审计与法律部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A.基金公司的销售部门人员
B.公司投资研究部门人员
C.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公司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人员
D.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生
A.I、Ⅱ、Ⅲ、Ⅳ
B.I、Ⅱ、Ⅲ
C.I、Ⅱ、Ⅳ
D.I、Ⅲ、Ⅳ
A.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B.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C.不得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A.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B.保荐工作底稿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
C.以显著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D.廉洁从业管理内控体系、反洗钱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
A.严禁代客操作、代客理财
B.严禁利用他人账户违规持有、买卖禁止从业人员投资的证券
C.严禁个人账户进行如可转换债券、可交易债券、股票期权等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交易
D.严禁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向客户提供或赠送手机、电脑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