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行人
B.上市公司
C.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D.有过错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章程应当由()。
A.控股股东制定,股东大会批准
B.发起人制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C.主要发起人制定,创立大会通过
D.发起人制定,创立大会通过
A.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B.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者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其子企业增资
C.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D.企业原股东增资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导或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对子公司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的如下资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5069600.00元,损益调整-15069600.00元,而“应计被投资单位债务”一项期末数为 99640358.86元,公司披露该期末余额系确认的控股子公司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累计超额亏损。在报表附注中公司进一步解释如下: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为-99640358.86元。由于本公司欲通过采取各种财务支持等措施继续扶持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而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亦未有证据表明其有义务和意向承担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的超额亏损。为了更稳健、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有限公司本期亏损-29591826.73元计入当期投资损失。将母公司应该承担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超额亏损部分计99640 358.86元,增列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应计被投资单位债务”项目。
请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关于超额亏损的规定,分析上述案例。
连带责任 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 相应责任
赔偿责任 相应责任
相应责任 连带责任
B、不配合银行尽职调查和开户审核、开户理由不合理、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出售、转让、出借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C、使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经核实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虚构地址、涉嫌恐怖活动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法平台等。
D、经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确认该企业各方面均符合开户要求的。
(1)A公司于1999年1月曾获准配股,募集资金2亿元,其投资项目完工进度已经达到了50%,还需3亿元。本次拟增发新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5亿元。
(2)A公司董事陈某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A公司第一大股东B公司1999年以来向A公司累计借款1500万元,至今没有归还,B公司财务部经理吴某兼任A公司财务总监,A公司董事张某兼任A公司控股的C公司总经理。
(4)A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拟增发新股议案提交董事会表决时,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在随后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发新股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问题:
A.公司应在当年8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公司应在4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状况
D.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