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晋书?刑法志》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旧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2)“旧律”在篇目体例上存在什么问题?(3)“新律”在篇目体例上有哪些主要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4)汉魏之后,《晋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
中国历史上首次采用十二篇编篡体例的封建法典是()。
A.北齐律 B.开皇律 C.曹魏律 D.晋律
A.《北齐律》使封建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首创以名例律作为法典总则的篇章结构
B.《曹魏律》以《周礼》的“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魏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该制度成为“十恶”制度的渊源
D.八议、官当、准五服以治罪、重罪十条、死刑复奏制度都是该时期法律儒家化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