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自建一栋商品房,工程造价1000万元建成后销售给某单位取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该省地方税务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该企业应纳营业税税额为()万元。
A.105
B.109.02
C.79.02
D.75
A.105
B.109.02
C.79.02
D.75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自己的施工队(非独立核算),当年10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建商品房一栋,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资兴建锅炉增容费150万元,工程成本460万元,成本利润率10%。
(2)施工队为房产开发公司建成自用办公楼一栋,施工队与房产开发公司结算工程价款为3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施工队承包某安装、装饰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2100万元,其中包括安装制冷设备价款150万元,施工队自带的辅助性装饰材料75万元;另外,获建设单位奖励60万元。
要求:请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A.4200元
B.4900元
C.4800元
D.6000元
A.750
B.950
C.1050
D.1500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建筑资质,2007年10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 销售自建商品房一栋,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资兴建锅炉增容费150万元;工程成本460万元,成本利润率10%。 (2) 自己的施工队为本公司建成自用办公楼一栋,施工队与房产开发公司结算工程价款为3000万元。 (3) 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施工队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某省一装饰工程项目,实际收取的人工费120万元、辅料费50万元,另客户自行采购制冷设备价款150万元。 (4) 2年前以一栋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70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 8%,贷款期间该商品房已给银行使用以抵付利息)。本月贷款到期,该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将抵押商品房没收,双方核定该商品房价值850万元,余款银行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 (5) 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取得收入1500万元,分月发生还本支出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解答问题; (1) 计算销售白建商品住宅应纳营业税额; (2) 计算业务2和业务3合计应纳营业税额; (3) 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从抵押至没收应纳营业税额; (4) 计算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应纳营业税额。
A.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用房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B.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C.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D.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E.施工企业将临时性房屋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A.86.4
B.8.64
C.28.8
D.17.28
A.86.4
B.8.64
C.28.8
D.17.28
实训目的:练习建筑工程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情说明:北京市江鑫建筑工程公司(地处县城)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同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2006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在县城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0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4000万元,金属结构件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1/2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2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3000万元。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3000万元由红利建筑公司自产货物(金属网架)提供,3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2)建筑公司自建同地段相同规格商品房3栋,工程成本2400万元;当月销售自建商品房2栋,售价1452万元;将1栋自用。
(3)建筑工程公司内设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取得餐饮收入80万元,歌舞厅收入60万元,餐饮大厅设有啤酒机,本年销售给用餐客户自产啤酒110吨,取得收入341400元。台球和保龄球收入112万元。
(4)本年购进增值税开票税控系统1套,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万元;购进营业税开票税控系统5套,取得普通发票,注明每套价税合计1.49万元。企业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了。
(5)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188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18万元取得货运企业的运费票据。在完工时,总承包商取得工程建设方给予的优质工程奖50万元。
(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当地建筑业利润率为8%)
实训要求:
(1)江鑫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是多少?
(2)江鑫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税金、附加合计是多少?
(3)江鑫建筑工程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是多少?
(4)江鑫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5)江鑫建筑工程公司本年缴纳(不含代扣部分税金)的营业税合计是多少?
A.1
B.1.15
C.2.15
D.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