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管辖,体现了地域管辖
B.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一律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管辖,体现了级别管辖
C.对同一违法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都有处罚管辖权的,体现了共同管辖
D.税务机关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实施查处,体现了移送管辖
A.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管辖,体现了地域管辖
B.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一律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管辖,体现了级别管辖
C.对同一违法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都有处罚管辖权的,体现了共同管辖
D.税务机关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实施查处,体现了移送管辖
A.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B.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
C.制定主体应通过整理、分析典型案例,为细化量化裁量权提供参考
D.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得单独引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依据
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予以行政处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明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A.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留置送达
B.税务机关送达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纳税人拒收理由和日期
C.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可以作为留置送达文书的见证人留置送达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D.留置送达文书只需要一名见证人在现场
A.约束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A.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
B.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C.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D.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因案件达到当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经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定该公司行为构成偷税,决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格式:(1)关于该案定性偷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不应定性为偷税,因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不承认公司有偷税的主观故意
B.不应定性为偷税,因为购买假发票冲抵成本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手段
C.应当定性为偷税,因为购买假发票的行为已经证明该企业具备偷税的主观故意,具备《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手段,并且出现少缴税款的结果
D.应当定性为偷税,因为只要企业出现少缴税款即可定为偷税
(2)关于本案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会,正确的说法是()
A.不应举行,因为没有达到举行听证所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
B.不应举行,因为A公司的申请已经过期
C.应当举行,因为A公司的申请虽已过期,但可能确有重要证据需要通过听证程序提交
D.应当举行,因为本案达到了举行听证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且公司的申请并未过期
(3)本案中,对外制作并送达税务文书的机关应是()
A.市税务局
B.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
C.主管A公司的区税务局
D.市税务局稽查局
(4)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必须先缴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就税务处理决定起复议申请
B.纳人必须先缴罚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就行政处罚决定提起复议申请
C.本案被申请人为市税务局稽查局
D.本案被申请人为市税务局
A.管辖权转移只能上收,不能下放
B.管辖权转移是将案件交给同级人民法院审理
C.管辖权的上收,需要由原来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作出管辖权转移的裁定
D.管辖权的下放,可以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直接决定
A.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受理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所有原告同意后,可以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当事人不申请或者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追加的,应当通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不得移送案件。
D.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裁定终止审理。
A.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B.必须在48小时内审查完毕
C.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可以因之获得管辖权
D.申请理由是可能影响法院判决的执行
A.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D.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
A.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D.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