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A.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来弥补亏损
B.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C.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公司应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A.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C.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人数减至人时
大兴公司2010年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按照规定办理增资手续后,将资本公积45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其中A.B.C三家公司各占1/3。
(2)用盈余公积37.5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万元。
(4)接受D公司加入联营,经投资各方协议,D公司实际出资额中5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使投资各方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均占1/4。D公司以银行存款550万元缴付出资额。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1)~(4)编制大兴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不要求编制将利润分配各明细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的分录,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C.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A.公司的股本总额由人民币1.2亿元增长至人民币1.5亿元
B.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由1500人减至900人
C.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D.公司未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A.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发现处以罚款
B.持有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C.公司已连续3年不仅未能提取法定公积金,并且再三支取法定公积金的
D.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虚假作账,隐瞒亏损真相,致使股民遭受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