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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在先权利”可以是( )。
A.著作权
B.商号权
C.外观设计权
D.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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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著作权
B.商号权
C.外观设计权
D.地理标志
指定使用“金融服务、储蓄银行、信用卡”等服务项目,已经其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一卡通”用在所申请的服务上,直接叙述了该服务的内容及特点,故依据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第(6)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驳回。招商银行申请复审称,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一卡通”是申请人最先命名并使用的。“一卡通”与申请保护的服务项目并无直接描述。申请人与“一卡通”之间的联系已为公众所知晓,故请求核准商标注册。问:试分析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新《商标法》如何裁定?理由是什么?
下列属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A.文字商标
B.图形商标
C.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
D.气味商标
A.在灯具上申请注册“节电”商标
B.在商品房上申请注册“博远”商标
C.黄山市药厂在药品上申请注册“黄山”商标
D.在电扇上申请注册“飞天”商标
A.先申请的商标
B.所有申请的商标
C.先使用的商标
D.由申请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