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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质押贷款中的开放式基金,是指借款人本人购买的由我行代理销售并与我行签有基金质押合作协议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公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成立须在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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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借款合同》
B.个人汽车贷款借款合同》
C.《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D.《个人消费额度借款合同》
E.《个人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A.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B.建设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
C.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D.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面谈笔录不得由客户代为记录,应妥善保管
B.对于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定必须移交占有的质物,贷款行不得约定由出质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占有质物,也不得在质权存续期间将质物返还出质人
C.质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日期不得早于质押登记手续办妥的日期
D.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原则上只供本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下面哪些属于个人/家庭负债()。①家庭供养人口;②无住房;③无医疗保险;④借款和贷款。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③④
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