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
A.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的,不可以重新办理托收
B.付款人提出的拒绝付款,银行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无法判明是非的,应由收付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
A.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的,不可以重新办理托收
B.付款人提出的拒绝付款,银行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无法判明是非的,应由收付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
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
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
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A.代销商品发生的款项
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
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
D.冈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C.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D.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 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可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A.4月29日
B.5月2日
C.5月5日
D.4月28日
A.戈对甲的票据权利,自该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B.若戊不获承兑或付款,只能向甲行使追索权
C.若戊不获承兑或付款而向丁追索,其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D.丁被追索后再向丙追索,其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本案例中,保证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