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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四川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鉴定站启动电子票据通知

2023-07-08 来源:项学堂

2023年5月6日,四川消防救援总队发表了一份关于启用电子票据功能的通知。该通知公布了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关电子票据的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

根据通知内容,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领取鉴定考试费发票,省财政支付公共平台最近推出了电子票据功能。为了积极响应这一便民利民举措,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与财政部门积极对接,对电子票据功能进行了测试和应用,并已正式上线并试运行。这是全省首个接入省财政支付公共平台上线启用电子票据功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23年4月批次开始,我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发票开取方式将变更为电子发票。

以下是通知中提到的领取流程:

1. 考生在缴费支付成功后,缴费平台会自动将开票信息推送到省财政公共支付平台进行开票。

2. 从2023年6月批次开始缴费的考生,省财政公共支付平台将根据开票信息自动生成票据和公共支付缴款码。在每月批次缴费期结束后的次日工作日,我站会将包含公共支付缴款码的短信发送给考生,考生需确保接收短信的手机号与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考生可通过登录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pj.scsczt.cn/billcheck),输入公共支付缴款码并点击查验,以查看相应的票据信息。

3. 在查验后,考生可以自行打印票据。

通知中还列出了一些注意事项:

1. 电子发票开具信息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缴费成功后将无法修改开票信息。因此,请考生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核实报名信息是否有误。在缴费期间,不可更改注册信息。

2. 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考生必须以个人名义办理本考试业务并缴费,发票抬头(即开票名称)必须为缴费时的考生姓名,并可用于所在单位的报销。

3. 对于在2021年至2023年3月批次期间缴费的考生,如果有开具发票的需求且之前未开具发票的,可以到我站开具。

综上所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启用了电子票据功能,并发布了相关通知,公布了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通过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并打印票据。在办理考试业务和缴费时,请考生务必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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