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9月有关业务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85万元,已缴纳关税4.25万元。
(2)购进生产用化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4万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化妆包全部丢失。
(3)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
(4)购进生产用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6万元。
(5)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51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额为15%,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公司进口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85÷(1-15%)*17%=17万元
B、(85+4.25)*17%=15.1725万元
C、(85+4.25)÷(1-15%)*17%=17.85万元
D、85*17%=14.45万元
(2)甲公司的下列进项税款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支付运输费的进项额0.44万元
B、购进生产用酒精的进项额13.6万元
C、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68万元
D、购进生产用化妆包的进项税额17万元
(3)甲公司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购进生产用酒精
B、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
C、购进生产用化妆包
D、进口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4)计算甲公司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02*15%=105.3万元
B、702÷(1+17%)*15%=90万元
C、(702+3.51)÷(1+17%)*15%=90.45万元
D、{702÷(1+17%)+3.51}*15%=90.5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