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承担相应保荐责任的时间起点为()
A.自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
B.自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
C.自保荐机构向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之日起
D.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
D、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
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64条规定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A.自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
B.自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
C.自保荐机构向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之日起
D.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
D、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
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64条规定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A.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B.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
C.保荐机构内核负责人
D.保荐机构合规总监
A.中国证监会
B.证券交易所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证券业协会
A.II、III
B.I、IV
C.II、III、IV
D.I、III、IV
A.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B.因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业务资格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业务资格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C.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其向中国证监会提供首份保荐文件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D.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原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终止开展保荐工作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6月修订),出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在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A.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
B.擅自改动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
C.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
D.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
A.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B.保荐工作底稿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
C.以显著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D.廉洁从业管理内控体系、反洗钱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
A.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
B.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C.暂停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12个月
D.撤销发行人的后续发行资格
A.律师担任公司董事的,该律师所在事务所不得接受其所任职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B.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
D.律师可以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保荐机构、承销商出具法律意见
A.所处行业
B.自身特点
C.发行、上市条件
D.拟上市板块定位
E.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