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
A.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
B.护士长
C.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的人员
D.责任护士
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的人员
A.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
B.护士长
C.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的人员
D.责任护士
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的人员
A.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由申请科室管床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组长、护士长或专科护士补充。参加人员对病情、护理问题、措施及成效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B.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
C.参加人员对病情、护理问题、措施及成效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A.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B.特殊病例或典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C.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且填写会诊申请单后,直接送至被邀 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D.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 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A.护师以上职称
B.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五年以上或专科护士十年以上
C.对危重病人有组织、抢救、指挥能力
D.大专以上,有丰富理论知识,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
E.获得专科护士资格证的护士
A.当患者罹患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且经评估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它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可以发出急会诊申请
B.急会诊可以电话通知,申请单不需送达应邀科室
C.紧急情况下,允许电话会诊,不一定要到达现场会诊
D.急会诊不受资质限制
E.多学科会诊的请求人员原则上为科主任、主诊医师、医疗组长、带组的主任医师
A.查房时,要本着三严(严格、严谨、严密)原则,严肃认真、细致负责
B.任何人不能干扰查房时间(紧急抢救、会诊、手术除外)
C.查房时,查房负责人(三级查房)站在病床右侧,管床责任护士携护理记录等站在查房负责人后面
D.其他护士按职务、职称、资历顺序排列站在病床右侧,进出病房时,各级人员必须按顺序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