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C.受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D.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A.1月1日至3月31日
B.1月1日至1月31日
C.1月1日至2月28日
D.1月1日至1月20日
A.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B.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C.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D.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A.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B.生产或者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C.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D.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