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如果担任执行董事,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B.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因公司规模较小,故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本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A.会议由甲召开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一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I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I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IV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I、II、III
B.I、II、IV
C.II、III、IV
D.I、III、IV
A.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B.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李某以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B.乙银行可以要求孟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C.乙银行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D.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A.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变更法定代表人
B.甲有权直接要求乙赔偿其股权价值下降的损失
C.甲有权提起代表诉讼,要求乙向自已承担赔偿責任
D.甲有权直接要求乙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A.甲不能优先认购新股
B.甲不得对抗第三人
C.甲不能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D.甲不得转让股东权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