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人有审阅修改下级护士护理文书的责任()
A.护士长
B.任何护士
C.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
D.高年资护士
C、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
A.护士长
B.任何护士
C.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
D.高年资护士
C、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
A.特护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语句通顺表达正确,标点正确
B.进修护士、非注册执业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有执业资格本科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C.打印出来的文书,发现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并在其后正确书写,不得采用刀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页修改不得超过三处
D.因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特护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E.病情描述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各项记录内容和时间相对应,能反应护理问题和护理效果
A.完成各项护理文书书写
B.指导下级护士进行临床护理实践,并参与临床带教工作
C.按要求完成岗位培训与考核
D.参与护理科研、新技术、新业务,积极撰写护理论文
E.工作3年以上护士;1年以上护师
A.入院护理评估单填写应在4小时内完成
B.实习护士不能独立进行医疗文件的书写
C.进修护士应当在其能力得到确认后方能独立书写病史
D.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病史应经本院注册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B.护理文件书写应当采用黑墨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记录者签全名。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C.护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上级护士审查修改下级护士记录时用红色墨水笔画双横线),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D.护理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护理人员签名
E.护理记录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A.由相应护士签名
B.书写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畅
C.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发时、完整
D.书写出现错字时,可刮、粘、涂,或在错字匕划双线即可
E.无执业证的护士的护理记录应由有执业证并注册的护士审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