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取得的所得
B.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的所得
C.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取得的所得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
B.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
C.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
D.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