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甲将一块罗马表丢失,被人捡到送至失物招领处。招领期限过后因无人认领,该表被拍卖给乙。后丙盗得该表并将其转卖给丁。该案查获后,甲、乙、丁都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A.甲

B.乙

C.丁

D.乙、丁共有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甲将一块罗马表丢失,被人捡到送至失物招领处。招领期限过后因无…”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给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

A.应归公民甲所有

B.应归公民丙所有

C.应归公民丁所有

D.应由公民甲、丙、丁共有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将该表盗走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到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公民丁某所有,现甲、丙、丁三人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该表()。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丙所有

C.应归丁所有

D.应由甲、丙、丁三人共有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甲在上班途中遗失一台电脑,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电脑者支付现金2000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若乙将该电脑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发布招领公告

B.电脑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乙所有

C.若乙看到悬赏广告将电脑送至甲处,有权要求甲支付现金2000元

D.若乙将电脑卖给丙,则构成无权处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①某甲去香港旅游时从商店购买瑞士产“雷达”表一块,回来后不久,甲不慎将表遗失在洗脸间中,被乙拾到;乙随即在路边以低价把表卖给丙。②不久后,丙在旧货市场将该表卖给丁,丁在从旧货市场回家的路上因车祸不治身亡,丁妻继承了该表,见表样式一般,误以为是冒牌货,且认为该表不祥,遂将表丢在垃圾箱中,清洁工A见到后捡回。③数月后,A将表以高价卖给B;丁妻恰好在场,遂指出该表归其所有,要求A将所得价款交还自己,二人争执不下,恰好甲路过,认出是自己遗失的表,拿出发票要求B将表还回。问:1)在第①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2)在第②阶段,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本案中,对第③阶段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小花捡到了一部手机交给了失物招领处。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两年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2018年4月19日,甲通过政府出让土地竞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了合法建筑手续后开始建造
房屋,房屋于2019年3月10日竣工,甲于4月12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因与妻子乙离婚,房屋在同年5月10日被人民法院判决归乙所有,乙于5月20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7月3日乙病故,其唯一继承人丙继承该房屋,7月10日丙将房屋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7月20日丙和丁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双方于7月30日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于2019年3月10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乙于2019年5月20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丙于2019年7月3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丁于2019年7月30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如果乙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如果甲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法院不能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2008年5月1日,某甲在公园游玩时,不慎丢失一部数码相机。该相机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
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某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相机交给代售点拍卖。该相机后来被某乙以拍卖价买下。2009年9月,某丙因外出旅游向某乙借了该相机。在某丙旅游途中,游客某丁因自己相机落水损坏了无法拍照,看上了某丙携带的相机,于是某丁与某丙协商,以市价将该相机买下,某丙同意,某丁并不知内情。某丁买下相机后不久,该相机被小偷偷走,后该小偷被抓获。某丁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前去认领相机;而某甲也偶然得知此相机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部相机,要求某丁返还,某丁不允;某乙也认为相机是自己拍卖来的,要求拥有该相机。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和某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相机的所有权。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行政管理部门将相机交给代售点拍卖的行为是否合法?某乙通过拍卖的方式能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该相机。在某丙旅游途中,游客某丁因自己相机落水损坏了无法拍照,看上了某丙携带的相机,于是某丁与某丙协商,以市价将该相机买下,某丙同意,某丁并不知内情。某丁买下相机后不久,该相机被小偷偷走,后该小偷被抓获。某丁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前去认领相机;而某甲也偶然得知此相机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部相机,要求某丁返还,某丁不允;某乙也认为相机是自己拍卖来的,要求拥有该相机。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和某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相机的所有权。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行政管理部门将相机交给代售点拍卖的行为是否合法?某乙通过拍卖的方式能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2)某丁从某丙处买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为什么?(3)在本案中,谁最终享有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甲丢失了一只宠物金毛犬,乙捡到后,以自己的名义赠送给了经营宠物商店不知情的好朋友丙,后丙以正常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很快被甲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有权直接要求乙赔偿损失

B.甲有权要求丁无偿归还金毛犬

C.丙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