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并以自己的尼桑货车作为抵押,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A.抵押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
甲向乙借款并以自己的尼桑货车作为抵押,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
A.抵押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抵押无效,导致主合同无效
C.抵押无效,导致主合同效力待定
D.抵押无效,但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甲向乙借款并以自己的尼桑货车作为抵押,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
A.抵押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抵押无效,导致主合同无效
C.抵押无效,导致主合同效力待定
D.抵押无效,但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
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
C.①丁、②戊、③丙、④乙
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需代甲清偿其对乙的债务
A.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不动产出质的,适用质权的善意取得
B.甲委托乙办理房屋产权证,乙办证以后又以房屋向丙出质,丙不知乙无处分权,故可以行使质权
C.甲向乙借款,约定用自己的一头牛做质押,后来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头驴交给乙,乙接受,此处是以牛设立的质权
D.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某文物花瓶质押,乙由于承包丙的企业,承包费3万元,遂以甲的花瓶转质押给丙,谁知花瓶被损坏,则乙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A.抵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
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联社所有的条款无效
A.乙应当履行借款义务
B.乙可以撤销该合同
C.乙可以按照自己的利率想法提供借款
D.合同尚未生效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