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向某乙签发一张票据,某乙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某丙,某丙又将该票据质押给某丁。某丁取得该票据,
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
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孙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1日
A.所附条件无效,该票据无效
B.所附条件有效,该背书有效
C.所附条件无效,该背书有效
D.所附条件有效,该票据有效
A.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
B.自2021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C.自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9月23日
D.自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23日
A.A公司拒绝承兑
B.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银行
掌握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及票据到期的核算。 (1)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60 000元,增值税额为10 200元,收到购货方交来一张期限为2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70 200元。 (2)甲公司收到上述票据款。 (3)甲公司于2006年8月26日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已办理了托收手续,但货款尚未收到。9月1日,企业收到乙公司于当日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17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10%。甲公司于2006年末计提该票据利息。 (4)甲公司原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生应收货款60 000元,经双方协商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收到A公司交来票面金额为60 000元、期限为6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5)甲公司将上项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某材料公司,用于购买材料一批,买价及代垫运杂费共计62 000元,并签发转账支票一张,补付货款与票据面值之间的差额2 000元。 (6)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原材料一批,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期限为3个月、票面利率为12%、面值为40 000元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7)承(6),3个月后,上项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甲公司如数收回全部票款,并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