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的证明材料有()
A.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B.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C.《婚育证明》或者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过中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D.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E.夫妻双方从业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的证明。
A.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B.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C.《婚育证明》或者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过中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D.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E.夫妻双方从业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的证明。
A.生育证复印件
B.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C.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D.出院诊断证明书
E.女职工停发工资证明
B.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
C.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D.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E.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A.客户本人到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不包含未成年子女)原件;收入证明
B.客户本人到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含未成年子女)原件
C.客户本人到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D.客户本人到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A.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有权追回该房屋
B.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C.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离婚
D.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A.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B.免税的过户办理还需要委托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C.户口本
D.婚姻证明的原件
E.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