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更为合适()
A.确认原告对坐落于XXX的房屋享有租赁权至X年X月X日,并对其进行带租拍卖
B.不得除去原告XXX在第三人XXX所有的坐落于XXX的房屋上至X年X月X日止的租赁权
C.不得进行腾空房屋
D.返还已经支付的租金
B、不得除去原告XXX在第三人XXX所有的坐落于XXX的房屋上至X年X月X日止的租赁权
A.确认原告对坐落于XXX的房屋享有租赁权至X年X月X日,并对其进行带租拍卖
B.不得除去原告XXX在第三人XXX所有的坐落于XXX的房屋上至X年X月X日止的租赁权
C.不得进行腾空房屋
D.返还已经支付的租金
B、不得除去原告XXX在第三人XXX所有的坐落于XXX的房屋上至X年X月X日止的租赁权
A.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B.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C.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D.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力人死亡的
E.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的
A.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权
B.转让汽车所有权
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权
D.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A.“一物二卖”时,买受人因交付或登记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A.“一物二卖”时,买受人因交付或登记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判决翡翠观音归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200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判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的翡翠观音借其使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的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
法院经审查,认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驳回商玉良的异议。
问题:
1.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
2.如商玉良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判决有错,可以采取哪两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与第2问“两种途径”相关的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
4.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A.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的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
B.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抵押人丙转让已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丁,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丙并未通知抵押权人戊并告知丁,则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D.孙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簿显示该房屋所有人为孙某)卖给李某,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李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