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D.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A.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D.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A.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B.申请年度
C.企业所属行业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E.企业法人姓名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40
B.80
C.120
D.160
A.德国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专利费收入
B.德国乙公司在中国上海设立机构、场所,取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专利费收入
C.德国丙公司在中国深圳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经营所得
D.德国丁公司转让位于中国上海的一处房产并取得收益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某回避
B.丙某回避后,如果丁某接替丙某任首席仲裁员,丁某有权力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继续进行与否
C.丙某回避后,如果丁某接替丙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有权力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继续进行与否
D.丙某回避后,如果丁某接替丙某任首席仲裁员,甲乙两公司有权力协商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继续进行与否
I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I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IV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I、II、III
B.I、II、IV
C.II、III、IV
D.I、III、IV
A.241.5
B.247.5
C.250
D.255
E.312.5
A.会议由甲召开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一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A.中国法
B.法国法
C.日本法
D.德国法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A.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B.注册登记地
C.企业所属行业
D.企业法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