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公司2018年6月30日支付9000万元从非关联方取得了湘水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湘水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购买日湘水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除某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500万元外,其余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无形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为80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除上述外,湘水公司无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2020年1月1日,麓山公司转让所持有湘水公司40%的股权,取得转让款项8000万元;麓山公司持有湘水公司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转让后,麓山公司能够对湘水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在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麓山公司因转让湘水公司40%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万元。
A.2000
B.2520
C.2550
D.2610
D、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