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内不得转让。
A.12个月
B.18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A.12个月
B.18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A.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B.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C.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D.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容,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D.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对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可以改收购期限为40日
C.可以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D.可以降低价格收购
A.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
D.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A.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
D.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土中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A.持股比例超过1%的发行人股东可以参与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C.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选择向公众投资者或者合格投资者发行
D.合格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债券转让给公众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