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是( )。
A.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C.出口企业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
D.加工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A.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C.出口企业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
D.加工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B.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不得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C.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D.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A.原实行免退税办法的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尚未申报免退税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申请进行电子信息稽核比后可继续申报免退税
B.自转登记日次日起,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按照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C.原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D.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只有与原经营的出口业务不同,才需要比照新发生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事宜
A.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托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B.从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C.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
D.以航空运输方式运载货物或旅客的,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的,以每个承运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平均收入为退(免)税计税依据,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A.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B.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承运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C.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D.外贸企业以购入方式出口服务或无形资产,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A.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需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B.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存在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情况,不得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C.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D.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