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女为男子张某手淫,张某支付甲女200元,
B.乙男支付男子陈某300元后,两人肛交
C.丙女支付男子刘某400元后,刘某为丙女口交
D.丁男支付黄女300元,黄女在歌厅陪侍丁
A.李某主张:自己是房屋登记的户主,房屋所有权属自己
B.贾某主张:虽然房屋登记户主为李某,但他出资的钱是自己给他的,并举出确凿证据证明,故所有权应归自己
C.张某主张:房屋是单位的福利房,她才是真正所有人
D.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张某单位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A.乞讨人员张某系瘫痪人员,民警帮助其联系家人未果,遂将张某送至救助站安置
B.民警发现一名男性流浪人员神智不清,说不出自己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民警遂将其送至救助站安置
C.乞讨人员小洪17周岁,民警要将小洪送至救助站,但小洪坚持要求离开,民警告知因其系未成年人,必须将其送至救助站
D.民警发现两名男子在一起乞讨,现场通过同时询问了解两人的身份,以让两人说的话互相补充互相印证
A.李某,女,57岁,智力残疾二级
B.王某,男,15岁,精神残疾二级
C.张某,男,26岁,肢体残疾四级
D.刘某,女,45岁,肢体残疾一级
A.赵某,男,系某煤矿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人,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B.李某,女,系某航空公司空乘人员,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C.孙某,男,因生病经有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D.李某,女,因外出旅游发生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法定退休年龄为45周岁
某甲,男,22岁,大学生。
某乙,男,21岁,大学生。
某甲与某乙系邻居,相处很好。某乙因与同班同学某丙发生争执,对某丙怀恨在心,产生杀人意念。为此,某乙暗中购买了小刀一把,藏在身上。某日,当某乙得知某丙到另一同学家玩,遂决意动手杀某丙。但因怕自己打不过某丙,便叫某甲帮忙“打某丙一顿,出出气”,某甲考虑到与某乙的朋友关系,答应了某乙的要求。两人埋伏在某丙回家必经的小路上。当某丙路过两人埋伏处时,某乙首先跳出扑向某丙,与某丙扭打在一起;某甲随后也扑向某丙,并将某丙拦腰抱住,重重地摔倒在地,致其头部撞地昏迷。某乙趁机掏出刀子,对某丙胸部猛捅一刀。然后,某甲与某乙一起逃走。某丙因被刀刺中心脏,流血过多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死因系心脏被锐器刺中大出血所致。
试分析:
某甲与某乙应当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A.夫妻两人因出国将孩子托付给大姨照管时签订的监护合同
B.甲开车撞伤乙,甲乙为了私厂签订的赔偿合同
C.甲女、乙男结婚时所作的婚后财产各归各的意思表示
D.某市长与市属酒厂厂长签订的利税递增奖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