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采用支票付款方式,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2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公司。3月16日,丙公司委托其开户行Q银行收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如果P银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额仅为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有权()
A.向Q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B.向P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D
解析:(1)选项AQ银行只是帮忙收款并非票据债务人不得向其追索;(2)选项BP银行只是支票上记载的付款人P银行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得向其追索(3)选项CD虽然乙公司在补记支票金额时超出授权范围但丙公司作为善意(不知情)支付对价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按照该记载(12万元)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因此当持票人丙公司被拒绝付款后其有权向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