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B.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C.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D.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
A.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劳务出资
B.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D.若合伙协议无相反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B.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C.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D.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A.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节税优势
B.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组成
C.合伙企业应当由财产份额最大的合伙人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A.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C.参与决策合伙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
D.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A.若二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则双方都能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B.二人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陈某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仅需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无论二人设立何种类型的合伙企业,该企业均无法人资格
D.如二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则双方都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合伙企业
B.有限合伙企业
C.股份有限合伙企业
D.普通合伙企业
A.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B.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C.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