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B.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
C.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额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按规定的期限5年内进行亏损弥补
D.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汇算清缴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的亏损,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B.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不汇回中国境内,不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C.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的亏损,可以抵减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
A.40.25万元
B.46.25万元
C.41.25万元
D.40万元
A.按该项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所得税当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B.按该项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所得税时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C.按实现该项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
D.按企业就该项境外所得记入账内时使用的人民币汇率进行换算
A.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B.总收入
C.销售收入总额
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E.销售服务总额
A.40
B.42.5
C.50
D.52.5
A.20万元
B.21万元
C.24万元
D.25万元
A.以境内、境外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按照25%的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B.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缴纳的超额利润税,虽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但因名称不为企业所得税,所以不可纳入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范围
C.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直接控股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D.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缴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须在我国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