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刘某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决定解散,下列债务中,属于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
A.所欠C公司货款
B.所欠税款
C.所欠D公司房租
D.所欠B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A.所欠C公司货款
B.所欠税款
C.所欠D公司房租
D.所欠B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A.所欠D公司房租
B.所欠B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C公司货款
D.所欠税款
A.企业设立后,王某对该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
B.王某仅以20万元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王某应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王某对该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C.以投资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请求的,则不再予以清偿
D.以投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用甲某个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偿还
B.用甲某夫妻二人的个人财产偿还
C.用甲某家庭其他共有财产偿还
D.用甲某个人财产偿还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A.5万元
B.10万元
C.12万元
D.50万元
[案例1]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
(1) 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 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B.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不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投资人可以家庭名义进行投资
B.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C.投资人以其申报的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对外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