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A.乙
B.丁
C.戊
D.庚
A.乙
B.丁
C.戊
D.庚
A.没有任何关系
B.姻亲关系
C.继父母子女关系
D.养父母子女关系
(1)甲死亡后,其手稿著作权中的人身权部分由谁享有?其手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由谁享有?该手稿的所有权由谁享有?
(2)丁是否享有该手稿著作权中的使用权?丁以“内部资料”形式刊印手稿,是否属于发表行为?丁刊印手稿得到了丙的同意.,其刊印行为是否合法?
(3)丙将手稿出借与丁,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为什么?
(4)丙有无决定该手稿是否发表的权利?为什么?
甲(女,8周岁)之父病故后,甲母一人抚养甲及其弟、妹,备感艰辛,遂决定将甲送与他人收养。依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收养人的的是()。
A.乙,女,29周岁,夫婚,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B.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C.丁,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D.戊,女,42周岁,已婚,一子已上大学,有抚养能力
A.贵重玉器c
B.房屋a
C.房屋b
D.老年代步车d
A.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甲法人(债权人)与乙法人(债务人)合并
C.丙(非法人组织)被丁(非法人组织)吸收合并
D.戊(非法人组织)己(非法人组织)新设合并
A.在本案中,丙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在本案中,丙对甲所有的份额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对乙的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在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在本案中,丁不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A.甲是一起吸毒案件的证人,公安民警在办理该吸毒案件时,需要询问甲案发时有关情况,通知甲提供证言。甲可以提出在其住处进行
B.乙的邻居曾因从事极端主义活动被行政处罚。乙发现该邻居家中堆了很多砍刀,即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立案侦查,乙作证。乙的妻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
C.丙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人。庭审中,辩护人对丙的证言有异议,人民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为保护丙的安全,丙可以不出庭作证
D.丁系偏远山区村民,是某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证人。县公安局通知丁前往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应当补助丁因接受询问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a.乙和丙
b.赵某的妻子和乙
c.赵某的妻子和丙
d.赵某的妻子、乙和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