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A.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B.故意伤害罪
C.侮辱罪
D.妨害公务罪
E.寻衅滋事罪
E、寻衅滋事罪
A.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B.故意伤害罪
C.侮辱罪
D.妨害公务罪
E.寻衅滋事罪
E、寻衅滋事罪
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三英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求助,要求代为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控告被告人牛珍珠犯虐待罪,并于2013年2月16日到××县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要求法院依法严惩。
自诉人杨三英述称:被告人牛珍珠是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媳妇,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之子朱大明结婚以来,一直不孝敬自诉人,近年来对自诉人态度日趋恶劣,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自诉人。先说2013年2月6日发生的事,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注:是与同事×××一起去上海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生产原料的,即买做皮鞋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料),被告人即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去打麻将,因手气不好,打牌输了钱,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借口打扫得不干净,对自诉人破口大骂。自诉人批评说:“骂人不对。”被告人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自诉人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结果将自诉人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治保主任赵××路过当事人家门口,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自诉人免遭更重的虐待。村长派人送自诉人到镇医院治疗,头部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
被告人打自诉人并非这一次。2012年就动手打了自诉人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2012年11月11日的一次。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被告人命令自诉人吃剩饭,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被告人见自诉人不服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把自诉人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邻居张××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上前劝解,才制止住被告人行凶。
被告人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自诉人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就虐待自诉人。近年来先是辱骂自诉人,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律师认为,被告人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诉人,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诉人,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虐待罪,且手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为了维护自诉人的人身权利,使其免遭更严重的虐待,应当对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于是代为拟写了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村长王××、治保主任赵××各书写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实;
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
3.张××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12年11月11日被告人殴打自诉人。
自诉人杨三英,现年73岁,××县××镇××村农民,汉族。文盲。被告人牛珍珠,女,37岁,××县××镇××村农民,汉族。小学四年文化。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试说明:(1)本条第1款中“伤害”的程度要求。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既遂)、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3)本条第2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试举例说明。(4)如果甲故意致他人重伤但未造成严重残疾,根据案情应予减轻处罚的,对甲应如何判
处刑罚?
A.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司法机关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B.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赵某是依照《刑法》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其被羁押,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赵某已经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已执行
D.国家对赵某被判处刑罚前对其进行羁押的行为,和对其判处并执行刑罚的行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我国《刑法》中,不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有()。
A.紧急避险
B.假想防卫
C.执行上级命令的行为
D.依照法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