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A.甲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乙公司可低于此限额
B.甲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乙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C.甲公司的股东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的股东按合同约定分配利润
D.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作为保险专业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B.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C.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D.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A.股票和债券都属于投资证券
B.法律对股票的发行条件与债券的发行条件有不同的要求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
D.股份和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
A.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30万元,公司成立时只缴纳3万元,其余的于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清
B.公司不按照股东的出资额分配红利,而是平均分配红利
C.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时不按出资比例,甲拥有40%的表决权,乙拥有30%的表决权,丙、丁、戊各拥有10%的表决权
D.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时,公司原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股权
A.发起设立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B.发起设立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C.募集设立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D.募集设立既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E.各种公司都可以自由选择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
A.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母公司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滥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C.母公司可以随意抽回其对子公司的投资
D.只有当母公司滥用有限责任原则,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
E.子公司不能偿还其债务时,母公司必须替其承担偿还责任
A.会议由A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B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
C.公司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C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同意该公司以3万元购买A的一项专利权
E.会议决定,公司资金不足,由全体股东补充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