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要求装运港装船时检验,签发证单日期为提单日期7天内签发(含提单日期);出口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检验检疫
信用证要求装运港装船时检验,签发证单日期为提单日期7天内签发(含提单日期);出口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检验检疫有效期为准。( )
信用证要求装运港装船时检验,签发证单日期为提单日期7天内签发(含提单日期);出口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检验检疫有效期为准。( )
2003年8月7日,原告比利时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3000吨木耳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安特卫普,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青岛。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原告则向大阪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3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2003年10月30日。
2003年11月15日承运货物的V轮抵安特卫普港,原告比利时A公司收到的提单上,载明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该轮到港时间,原告初步确认V 轮倒签了提单,后查明该轮10月30日从安特卫普运回青岛,11月6日抵达装运港,11月7日装货完毕后启航。原告随后两次电告中国B公司,指出不能接受倒签的提单,要求其根据市场行情将货物每吨降价40美元,否则拒收货物,中国B公司对原告的要求迟迟不复,于2003年11月15日向议付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取得了货款。货物一直存放于港口仓库,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原告于2004年4月15日付款赎单并销售了货物。
2004年4月10日,原告诉至大阪法院请求判决被告V轮赔付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美元。被告辩称,认为原告对其没有权起诉,因“本案完全是买卖双方间的纠纷,与船东无关”。
试问:
1.什么是倒签提单其法律效果如何
2.原告对被告有无诉权中国B公司能否成为被告
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B.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C.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
D.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单
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内容的,应向原签发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一般以验讫日期作为签发日期,但信用证中有特殊要求的,以信用证要求的日期为准。( )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一般以验讫日期作为签发日期,但信用证中有特殊要求的,以信用证要求的日期为准。( )
A.原证书签发检验检疫机构
B.就近的检验检疫机构
C.分支检验检疫机构
D.直属检验检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