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17%,本期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购买时实际支付价款180万元,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的金额为()万元。
A.23.40
B.29.07
C.153.85
D.18
A.23.40
B.29.07
C.153.85
D.18
珠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0年12月有以下固定资产业务: (1)12月15日,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设备买价为15万元,增值税为2.55万元,发生的运杂费1.5万元、保险费1万元、包装费0.5万元 ,全部款项一次性以银行存款付清,设备已交付使用。 (2)12月31日,自建完工厂房一幢并交付使用。为购建该厂房,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00万元(借款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3年);在建造过程中,共购入并耗用工程物资70.2万元,应负担工资15万元,应负担辅助生产成本8万元,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产品一批(帐面价值25万元,计税价格40万元)。 要求:分别确定上述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并编制交付使用时的会计分录。
(1)销售一批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货款已存入银行。
(2)没收逾期未归还的化妆品包装物押金23400元。
(3)将自产化妆品一批以福利形式发放给职工,按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计算,价款为50000元,成本价为30000元。
(4)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原材料20万元,本企业收取加工费8万元,本企业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
(5)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系单位,成本价为16000元,不含税售价应为20000元。
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含代收代缴消费税)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A.11325
B.7500
C.3825
D.22500
A.7600
B.18800
C.8400
D.11000
20000
23400
24000
28000
A.317.6
B.301.72
C.318
D.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