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原先住S市黄金地段的一个棚户区,他家已被纳入政府的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但李先生却放弃了将来棚户区改造时可以得到的拆迁补偿,选择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他卖掉了老房子,买了地铁附近的一套经适房,房价比同地段的商品房每平方米便宜2万多元。为什么李先生不等拆迁补偿,而选择购买经适房呢?
十年前S市政府希望市民动迁,以便给市中心腾出地方盖大楼,当时的市民眷恋繁华而不愿拆迁,所以市政府千方百计满足拆迁户的要求,如在市区边上或原居住地段给一大套安置房,或给高额的现金补偿以另购中意的商品房等.,市民看到这种情况纷纷要求政府拆迁。
现在市政府的政策却调整为拆迁户需接受一些条件才能拆迁,例如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位于非常偏远地区,而且必须是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拆迁。这意味着,市民靠拆迁获得高额补偿的日子已成过去。
另一方面,对由刚性住房需求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市民,市政府可以提供物美价廉的经适房,于是,越来越多的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夹缝间煎熬多年的市民,纷纷开始选择经适房,不再苦盼政府拆迁。请回答:(1)什么是公共政策的调控能力?(2)试用公共政策调控功能的概念,解释S市的市民为啥不再盼拆迁。
A.1l
B.15
C.18
D.20
A.借款人提供的公积金龙卡卡面没记载公积金个人代码的,让借款人找中心查询后提供给银行
B.客户经理受理贷款申请时,凭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储蓄卡号在查询试算界面中查询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
C.银行录入环节不再录入个人代码
D.客户经理根据《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上记载的信息录入个人代码
拆迁的村民统一分配安置房。根据1999年颁布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几种情况可以得到“优惠”: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说得更明白些,离婚后再找个城里人结婚,分配的房子可以从一室一厅增加为两室一厅。两室一厅的房型更合理,在市场上卖得起价。于是,人和镇婚姻登记处门口变得像菜市场一样热闹起来。离婚分户,多分一套房子,成了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一种补偿手段。对此,管委会迅速做出了反应,申请将再婚增购房价格由安置优惠价调整为市场价的文件,被递送到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土局。11月底,根据国土局的批复,管委会调整了再婚增购住房的价格。 村民们一下子傻眼了:第二套房必须按市场价购买,哪有获利空间呢?失望的村民们涌到镇政府讨说法。但管委会对此态度鲜明:“我们是及时用新文件堵住了旧文件的漏洞。安置补偿标准是市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后合理制定的,该标准考虑到了农民的利益,也考虑了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事实上,此前已有专家测算: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拆迁补偿人均2.1万元仅能维持一个人生活3年多。对于很多2000年前后被征地的家庭来说,早已入不敷出。 根据上面案例,试从政策执行再决策角度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政策执行再决策?
(2)本案例中产生政策执行再决策的依据或者原因有哪些
(3)从政策执行再决策的分类看,本案属于哪些类型的再决策?
(4)本案的政策执行再决策没有遵循哪些原则,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