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货人向无船承运人提出货物损坏赔偿的请求时;无船承运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2)如果无船承运人向班轮公司提出集装箱货物损坏的赔偿请求时,班轮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3)无船承运人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A.入境废物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报检
B.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应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C.须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机构报检并检验
D.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量/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A.清仓(库、区)、清扫车底检查发现的无标记货物
B.从承运人发出领货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领货通知的,从卸车完了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0日(搬家货物满60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
C.收货人拒领,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
D.赔偿后又找回但收货人拒领的货物
有一批货物2500箱,从香港运到伦敦,承运人已经签发了清洁提单,但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以下情况:(1)25箱欠交;(2)15箱包装严重破损,大部分货物已散失;(3)20箱包装完好,但箱内货物有短缺。请问:对上述三种情况,收货人应向承运人还是托运人提出索赔要求,为什么?